证券代码:832553 证券简称:新财智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亚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和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 4月 25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4)及《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在2022年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在2022年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督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流程,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落实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贷款,授信额度及贷款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定)。本次计划申请的授信额度及贷款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万元。上述授信额度贷款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按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融资合同确定的金额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李亚军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个人连带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贷款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及贷款,股东李亚军就此贷款向公司提供个人连带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62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李亚军为此事关联方,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 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平、李凡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法律见证意见书》
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5月 19日
